Monday, June 20, 2016

六月份主题书展:阅读与书信 让我们写一辈子的信吧!


林卿卿老师
        最近很红的电影《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》上映了,男女主角从相识、相知到相爱的过程又让我醉了心。当中的浪漫点是什么?当然是笔友啊。这年代还能遇到误打误撞的笔友出现,虽看似不现实,但却让人向往。电影里出现的“媒人”还是我很爱的书——《查令十字路84号》(84 Charing Cross Road)。这本书的主角是美国的一位女作家,与英国的书店老板通信了二十年,两个热爱书籍的人通过书信来往成为精神至交,直到对方过世都没机会见面。这些因为书信而出现的美好情谊,深深打动了我。

        正在写这个主题的时候,身边的朋友问我,现在这个年代,还有人在写信吗?

        我是至今一直在写的。

        小时候的我不善于用言语表达自我,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和写字。在那个没有脸书、部落格和instagram,也没有smartphone的时代,一个年轻女孩要如何维持她的人际关系和社交生活?最好的方式,就是写信。写信成为一种享受、一种娱乐,更可能像迷现在脸书一样,染上写信瘾。也因此,我爱上了交笔友。中学时代必买《少年月刊》,尤其最爱“写信征友”那一栏。每次买月刊回来,迫不及待翻开那一页,找到自我简介跟自己志同道合的,写封信寄出去。因为想要对方回信,第一封信一般都会费尽心思写自我介绍。把自我介绍写得越好、字数越多、字体越漂亮,收到回信的机率就越高。那个时候,不自夸,几乎每一封寄出去的信,回复率是百分百的。

        14岁那一年,我认识了一个笔友,名字叫薇真。她是个性格很爽朗,字体非常漂亮的女生。她说她原名就叫薇真,姓黄。当时我还有点怀疑,因为性格古怪的我,为自己娶了个笔名叫——紫罗兰。我到现在都想不起,当时我为什么会给自己取一个这样的笔名。可能是爱花?或许是喜欢紫色?我只记得,“紫罗兰”这个笔名最后被朋友们笑了好久。中学时期,我交了好多好多的笔友,每次放学除了做功课以外,剩下的时间就是看书和写信了。我想对于中文或文字的热爱,也是那时候建立起来的吧?

        这一路下来,随着时间的推移,笔友数量慢慢的变少了。剩下来的,就是志趣相投的那几个,而薇真就是其中一个。我们从1998年中二那年开始通信,到彼此上了中六,最后2004年我们一起上了大学。这7年间,我们不中断地通信,从来没见过彼此,也没交换过照片。就这样凭感觉,我们在马大中文系里见了第一次面。2005年,我们同住一屋檐下,正式地,从笔友变同学,再从同学变室友,最后成了知己。

        我们不是没有摩擦的时候,我曾经和她闹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别扭。冷战的那段时间,我们还是靠写信来了解彼此的想法。我们猜忌、误会、吵架、流泪……年轻的我们对于生命有太多的不解,对于爱和关怀有太多的主见,但写信让我们和解、文字与书籍让我们成长、岁月教会了我们珍惜彼此。本科毕业以后,我到了北京她留在大马工作,之后我去了上海她到台湾念书,我回马后,她干脆嫁到台湾去了。这些年,虽然网络已十分发达,我们几乎每天都联系,但我们依然维持写信、去旅行时寄张明信片给对方的习惯。很快就要到2018年了,我们的友谊也要正式进入20个年头。这一切一切,都归功于那年代,一切都很慢,我一生足够用来换一个知己。不是洋洋洒洒的文字,不是三不五时的等待,可能也筑不起友谊的这一座桥。

        也许,没有及时的通讯网路,没有快速的打电话,我们可以更认清自己想要的是什么。时间顿时慢下来了,我们仔细聆听内心的声音,认清自己的方向,而不是跌入快速如暴风的漩涡,忘记自己的初衷。我们期盼、我们等待、我们深爱,一切的答案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显露出来。别害怕,岁月,会帮我们筛选一切不属于自己的。

       书信的交流和日记的记录其实帮助很多人得到相信的信仰。所谓的“相信”,若单从字面上来看,就是依靠相互书信建立的情感与依赖。现代人越来越难以遵守“相信”的本则,只因“无信”。

        彼时信已经失去了通讯的功能,正在走向衰微,从天而降的互联网很快笼罩了世界,捕获了所有人的心。先前用一百个字都说不清楚的感受,现在用一个表情符号就能代替。

        一个发送键投递一份感情,便捷是否会让我们变得滥情?

        我们再也写不出一封长且情感真挚的信,那投递一张手写的明信片,是否可以稍微溯回从前的时光,从那里带回一点美的东西?

         6月21日的2:30pm,我们邀请了来自台湾的作家Silver Yang在图书馆为我们分享她如何《用底片、画本、文字记录生活的温度》。诚邀你出席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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